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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萬字懺情書 一句「報復」挨告


【聯合報/記者曹敏吉/高雄報導】 2010.11.02

已婚陳姓碩士劈腿,與碩士女友分手後,花了半年時間,寫了近廿萬字「懺情書」敘述與女友性愛過程po上網,結果付出慘痛代價,賠了卅萬元、寫道歉書,仍被依誹謗及公然侮辱罪起訴。

這件官司台北地院還審理,他又因為寫「懺情書」一事,和前女友郵件筆戰,信中寫「我會報復你的」,六個字,被前女友控告恐嚇附帶民事求償,昨被高雄地院判賠十萬元,還要拘役五十九天。

判決指出,已婚陳姓男子劈腿,妻子前年九月間發現,女友賠了八十萬元,且被判刑三個月。

女友因此決定分手,陳不甘心,前年十一月寄電郵給女友,內有「我會報復妳的」六字,女友提出恐嚇告訴並求償一百萬。

陳姓男子辯稱,和女友分手後,他從前年九月至去年三月,以「懺情體裁」寫了卅篇、共十九萬字文章貼在部落格。其中十四篇、約五萬字寄給女友,內容出現「報復」二字僅有一次,且只是情緒性字眼。

陳姓男子還說,針對部落格的文章,他已賠償女友卅萬元、寫道歉書,女友不應再要求賠償。

法官調查,陳文章中鉅細靡遺描述女友的私密生活習慣,及兩人間的性愛情節,涉加重誹謗及公然侮辱罪,已起訴。

法官認為,陳前年十一月以電子郵件恐嚇女友部分,與陳「懺情書」所涉妨害名譽案件無關,因此另案判決,陳拘役五十天,另須賠前女友十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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